原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,专门去朔西侯府找沈凌霄。
可是却连朔西侯府的大门都没进,就被侯府门口的门子给赶了出来。
那些人还嬉笑着告诉她,说他们世子只是跟她玩玩而已,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世子夫人……
还说,他们家世子刚订婚,就被他那位威震西北的父亲——朔西侯沈越,派到西北边关落日关驻守去了。
他们说,世子要驻守一年,拿到实打实的功勋,才能回京城迎娶他的未婚妻白流苏。
原身当时只觉得委屈,还在心里为沈凌霄开脱,觉得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,是不是被家人逼的,要娶一个他不喜欢的人。
直到她被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拦住,告诉她一个残酷的事实。
云望舒瞪着原身,不顾一切用众人都不说的真相,打击这个可怜的姑娘:“你以为沈凌霄真的喜欢你吗?”
“你这种身份低贱的女娘,脑子还有问题,他怎么会喜欢你?又怎么会娶你?!”
“你以为靠一张脸就能嫁进侯府吗?!”
“他不过是拿你当幌子!保护他真正喜欢的人!”
“他喜欢的人,从来都不是你,而是那个白流苏!”
“刑部侍郎,哦,不对,人家现在已经是刑部尚书的嫡长孙女白流苏!”
“他用尽心机,放在心坎上,藏在他身后的人,从来都是那个白流苏!不是你!”
原身当时听得如同五雷轰顶,拒绝相信这一切。
她质问那位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,说:“我不信你!”
“你是坏人!”
“沈凌霄不会拿我当幌子!因为他喜欢的人是我!”
那一刻,因为极度气愤和震惊,原身的脑子好像都好使了。
她对着云望舒说了这辈子最聪明的一句话:“沈凌霄是朔西侯府的世子爷,这样的地位,还不能保护他喜欢的人?还需要拿人当幌子?”
“他喜欢我,都是明明白白让大家都知道的!”
云望舒冷笑说:“你运气不好,因为沈凌霄有个宿敌,就是小爷我!”
“这京城里,连皇子公主都要给沈凌霄三分薄面,只有我,云望舒,不用给他面子!”
“他唯一怵的人,就是我!”
“我一早发过誓!凡是沈凌霄喜欢的,我都要给他夺过来!”
“如果夺不过来,我就毁掉她!让他一辈子不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!”
“他怕他真正的心上人被我毁掉,就随随便便找了个幌子!”
“他把你和我,都给骗了!”
“姜羡宝,你知道你家绣坊的生意,这两年为什么一落千丈吗?”
“你知道你姐姐要招赘的女婿,为什么突然食言,还故意造谣抹黑你姐姐吗?”
“——都是我让人做的!”
“我本来猜他喜欢的人,是白流苏,可他和白流苏两人装得那么正经,一点都不熟的样子!”
“沈凌霄又各种抬举你,装得深情款款,我还以为他的心上人真的是你!”
“就把目标转向你。”
“你家那么低贱,我随便踩踩,你们一家都要粉身碎骨!”
“但是我不想让你们一家子死得太痛快,我留着你们,慢慢打压,慢慢试探,想试出沈凌霄的真心!”
“没想到,他比我想象的还要冷血!”
“居然对你家的状况视而不见,还让你们忍耐,说等他提亲就好了,是吧?”
原身惊得目瞪口呆,问他说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云望舒冷笑:“朔西侯府那位给你们传话的下人,也收了本郎君的银子!”
“我以为你家只有你一个人是蠢的,结果你们一家都是蠢货!”
“你们也不想想,朔西侯府那种人家,会娶一个平民小户的女娘进门,做世子夫人吗?!”
“特别是这女娘脑子还有问题!”
然后,云望舒啪的一声,也抽了他自己一个耳光,气急败坏地说:“我也是蠢!我比你还蠢!”
“我应该早想到的!沈凌霄城府极深!他摆在明面上的人,肯定不是他真心喜欢的人!”
“我应该一早对付白流苏!对付刑部尚书一家!”
“我跟你们这种穷家小户死磕什么劲儿?!”
“姜羡宝,如果我是你,我现在就去刑部尚书那边闹个天翻地覆!说白流苏抢了自己堂姐的情郎!”
“白尚书是个极度要脸的人……现在又刚升官,你要是去闹了,他为了颜面,一定会让白流苏跟沈凌霄退婚……”
原身听到这里,整个人已经心神恍惚,根本没有把云望舒后来挑唆的话,听进去。
那一刻,她只想到了跟沈凌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。
因为她第一次见到沈凌霄,就是在白府那位堂妹——白流苏的及笄礼上……
她其实也只比白流苏,大三天而已。
她脑子本来就不灵光,跟云望舒争吵,已经用尽了她一生的智商。
此刻在云望舒的步步紧逼之下,她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。
她要去找沈凌霄,她要亲口问问他,她到底哪里做错了,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?!
不是她招惹他的,是他先招惹她的!
接着后面的记忆,就是云望舒找了人,特意给原身开了可以出远门的过所,让她去找沈凌霄,打着给沈凌霄和白流苏添堵的心思。
至于原身一个才十七岁的女娘,孤身一人出远门,会不会遇到危险这种事,云望舒大概是从来没有想过的。
因为他只想打击沈凌霄,才不会管原身死活。
原身也顾不了那么多。
当时家里的绣坊,因为云望舒狗急跳墙的迁怒打压,又出了事,阿爹阿娘和阿姐都在处理绣坊的事儿,没人管她。
原身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,里面装了两身换洗衣裳,揣了全部的私房钱一两银子,和十个饼子,就这样离开了家。
她从京城城门离开的时候,看见了跪在城门口讨饭的阿猫阿狗。
那时候的她,由于受到强烈刺激,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子,更是不太正常了,时好时坏。
可尽管如此,在她看见两个小乞儿的时候,还是下意识给了他们两个饼子。
也就是这两个饼子,救了她一命。
因为她一个人上路不久,就被一个婆子花言巧语,骗上了一辆黑车。
对方用这个方法,拐了好几个年轻姑娘,据说要卖到西磨人那边当奴隶。
西磨人的地盘,正好就在大景朝西北边关落日关以西,跟她的目标,也算是殊途同归了。
远赴西磨的路途中,阿猫阿狗追上了车,不仅救了她,还把她的包袱抢回来了。
精神上受到的强烈刺激,再加上被拐的凶险,终于让原身的神智完全错乱。
她只知道自己要去落日关,反反复复说,她要去落日关。
阿猫阿狗也听她的话,带着她来到落日关。
至于来落日关干嘛,她没说,因为自己都不记得了。
阿猫阿狗也没问。
他们带着原身来到落日关,到处找地方住。
后来,原身就跟着阿猫阿狗,浑浑噩噩上了落日关附近的昆吾山脉,从此跟他们住在那个破庙里。
从她离家,到现在为止,差不多一年时间。
再过几天,就是她十八岁生日了。
她离家的时候,才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。
原身原本是打算,过了十八岁生日,就跟沈凌霄成亲的。
现在十八岁生日在即,她却已经,香消玉殒。
……
姜羡宝想着脑海里这些记忆,擦去眼角流出的一滴泪,有些不适的眨了眨眼。
她记得自己闭眼昏过去的时候,天光大亮,还是清晨。
现在看这天色,应该已经是傍晚时分。
她缓缓睁开眼睛。
屋子里光线昏暗,一缕斜阳的余晖,从淡黄色窗户纸那处,勾勒出一道雾霭紫的高大身影。
有人站在窗边。
看那背影,似乎还很熟悉,至少,在她心里,没有升起多少警惕之心。
姜羡宝瞥了一眼窗边的背影,在心里微顿。
这不就是沈凌霄嘛?
出身显赫的侯府世子,落日关边军的统帅。
她的眼前,似乎还留存着原身记忆里那些影像。
因为这个背影,实在太熟悉了。
多少次,原身凝视着背影,看着他消失在那个狭小坊市的街角。
姜羡宝从床上坐起来,轻轻叹息一声。
不是为自己,是为那个已经香消玉殒的原身。
她抬眸看着月白色的帐顶,回想着原身这短短的一生。
父母给她起名“羡宝”,又起小字“芃芃”,应该是很疼爱,很疼爱她吧?
“芃芃”二字,出自《诗经》的《鄘风·载驰》篇。
我行其野,芃芃其麦。
这是形容植物茂盛生长,这个字读音活泼,有着一股让人亲昵的勃勃生机。
只有从小在父母亲人关爱下长大,没有明显物资缺乏的小户人家,才养的出来这种不问世事的娇憨劲儿。
跟姜羡宝本人的性格,截然不同。
如果是相熟的人见到现在的她,会不会第一时间发现她的不对劲?
至于原身脑子的问题,姜羡宝完全给忽视了。
原身只是脑子有点一根筋而已,她不认为原身真的智商有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