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知行也是有些尴尬:“先生,我是习文的,不曾习武,只是略微壮实了些。”
先生一愣,又上下仔细打量了一下陆知行,这才发现仔细看的话,眼前这位高大的公子身上确实有些文气。
“呵呵,公子这身材颇有孔孟遗风啊,不过这世道下的读书人是得把身体练结实些。”
“我有位好友,起先也是个书生,但后来却成了领兵打仗的将军,要是他见了你肯定……”说着说着,杨观光眼神一黯,轻轻叹了口气:“唉……还是没习惯啊……”
前些日子收到朝廷战报的时候,他一连好几天都吃不下饭。
他和卢象升交情不深,但也算是说过话,见过面的关系。
那时候,他们都还是少年,意气风发的卢象升在雅集中慷慨直言“危难当报国”的身姿,令他至今难忘。
“敢问先生说的可是卢督师?卢督师以文入武、征战四方,是晚生仰慕已久的榜样。”陆知行拱手道。
杨观光微微抬眼:“现在的学子大多都只关心四书五经,像你这样记挂着我朝英杰的年轻人不多了。”
他低头看了一下陆知行先前交上来的文件:“陆知行……知行……知行合一,好名字啊!我记住你了。”
“若是真能‘知行合一’倒也难得,希望你不要辜负这个名字,期待你在乡试上取得好成绩。”
“晚生谨记先生教诲。”
……
南京,关中街,醉仙楼。
醉仙楼始建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,为洪武大帝敕令工部造的“十六楼”之一。
面阔五间,楼高三层,飞檐斗角,碧瓦飞甍。
下有汉白玉高台,上有重檐歇山顶,朱红漆柱,菱花雕窗,竟比陆知行和林翩翩去过的泠音阁还要更加气派几分。
这里的消费自然也是极高的,纵使是一楼散座,吃一顿,也得耗费普通人家一月的收入。
二楼雅间,则又较之一楼散座,还要贵上十几倍,除了更精致的菜品外,二楼中间还设有一月台,坐在雅间里的客人可以直接欣赏歌舞。
至于三楼,则是顶尖雅阁,平时不对外开放,需要提前预约,且只能以包场的形式预定,专供王公贵族、高官巨商。
虽然不常开放,但三楼所带来的营业收益,却比二楼一楼加起来还多上不少。
“知……知行,照刚才那位侍者所言,我刚才一口就吃掉了半两银子么……”林翩翩彻底呆住了,看着碗里的两块水晶肴肉迟迟不敢动筷。
“肉冻凝成琥珀,瘦肉形似玛瑙”说得便是这水晶肴肉,是江南的一道传统冷盘。
陆知行也夹了一块,蘸上醋汁,送入口中。
入口鲜香,一口咬下去,在感受到肉冻被牙齿切开的同时,又能感受到瘦肉在推牙齿。
蘸的醋汁也不是凡物,醋香之中裹挟着一点蟹味,与水晶肴肉的味道交叠在一起,美味极了。
“确实好吃。”陆知行又夹了一块放到林翩翩碗中,“翩翩喜欢就多吃一些。”
“不、不用了,已经吃很多了……”
林翩翩感觉自己都不一定有现在吃的菜价值高,根本不敢动筷子夹菜,完全是一副“陆知行给她夹什么,她便吃什么”模样。
不……甚至是陆知行给她夹菜她都不怎么敢吃。
郑森爽朗一笑:“林小妹不必客气,我与陆大哥兄弟相称,你是他的义妹,自然也是我的朋友,莫非林小妹觉得郑家公子的朋友不值当吃这些菜么?”
林翩翩完全没有和别的男子说话的经验,这是她第一次见陆知行的朋友,不知道怎么处理,只能向陆知行投去求助的眼神。
陆知行轻轻拍了拍林翩翩的手背,以示安慰,看向郑森微笑着回道:“郑公子有心了,我家小妹素来怕生,今天还是我第一次带她来见友人,难免有些拘谨。”
郑森听到他陆大哥亲口以“友人”称呼他,脸上的笑意更甚。
他觉得自己果然聪慧,仅仅半天功夫就和陆大哥拉近了这么多关系,再过些时日,那不是还能拜把子了?
以后他也可以像玄德公那样,逢人便说“我大哥天下无敌!”
十四岁的少年,正是中二的年纪,尤其是被宠得很好的郑森,更是如此。
少年心性纯良,尚未经历世事这个大染缸,做什么事情都很爽快。
“千鹤姐,你坐到林小妹那边去,给她夹菜,替我好好照顾她,我要和陆大哥多喝几杯!”郑森吩咐道。
千鹤眼底出现了一闪而逝的诧异,自己公子在外可是从来都不会喊她“千鹤姐”的,这显然是真的把陆公子当成自己人了。
她立即起身,到林翩翩身边,又取了一双没用过的筷子,给林翩翩夹菜。
“林小姐无忧,这些菜多半是吃不完的,不吃也是浪费了。他们男子吃酒,我们女子便替他们多吃些菜好了。”
千鹤通过这半日的察言观色,选择了一套林翩翩能接受的说辞。
林翩翩又看了一眼陆知行,见到他鼓励的眼神之后,才回话:“那……那好罢,谢谢千鹤小姐。”
——在外面还是不能总黏着知行的,不能耽误他做大事。
在女子面前,林翩翩显然要自在不少,没过多久她就和千鹤聊了起来。
一开始是千鹤单方面的给林翩翩讲解这些菜的做法和由来,再后来林翩翩也会主动问一些问题,两人渐渐就熟络了起来。
郑森点的酒是醉仙春,是醉仙楼的招牌酒。
两人饮完一杯后,立侍在山水屏风旁的侍女立即就给他们添满。
雅阁中心有一梨花木搭的乐台上,乐台上有五六个色艺双绝的美姬正在奏曲。
乐台中心,则是一身材娇小、肤色莹白的姑娘,她正随着乐曲的节奏而翩翩起舞。
这位姑娘名叫李香君,乃是秦淮八艳之一,因身材娇小,有“香扇坠”之称,琴棋书画无一不通,尤善昆曲。
她是郑森为陆知行精心挑选的姑娘,秦淮八艳中,就数她和董小宛年纪最小。
郑森知道,他陆大哥最喜欢小姑娘。
这一点倒是和他不同,郑森是更喜欢年长一些的姐姐的,或许这也和他喜欢千鹤有些关联吧。
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,陆大哥喜欢小姑娘,他这个做兄弟的,多为他寻一些就是。
对郑森来说,用钱能解决的事情,都不能算是事情。
毕竟,他颇有家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