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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 章 守山人

    杨建华一直留意着王超的神色,见他目光频频落在那女知青身上,便凑上前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觉得这姑娘长得特俊?”

    王超收回目光,坦然点头。

    “是个美人胚子,就是看着太冷清了,她咋不过来跟大伙一起忙活?”

    杨建华闻言,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,轻轻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她叫陶欣,跟我们一样,也是四九城来的,一批下乡。就是性子太独,不爱跟人打交道,人还特别节俭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这些人,好歹家里还能时不时寄点钱、寄点票过来,可她不一样,从来没见过有家人给她寄任何东西,就算自己分到那点少得可怜的钱和粮票,她也从来舍不得给自己花。”

    王超微微蹙眉,打量着远处独自坐着的陶欣。

    “看她模样举止,倒像是个大家闺秀,不该是这般光景啊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不是呢。”杨建华无奈摇头,语气里满是唏嘘。

    “大前年刚下乡那阵,屯里的人都看不起我们这些知青,说我们城里来的,娇生惯养,吃不了苦。我们好歹熬了两个月,慢慢就适应了乡下的农活,可她足足熬了一整年才勉强适应。下地干活的时候,身子弱,好几次都直接晕在田地里,可就算分到那点口粮,她也舍不得吃,也不知道她省下来,到底是为了谁。”

    王超默默听着,没再说话,只是心里莫名泛起一阵异样的情绪。

    他从不是什么圣母心泛滥的人,见过的苦难人不计其数,若说真心帮过谁,也只有当初在黑市上偶遇的那个断腿老兵,除此之外,他从未对旁人过多施以援手。

    可此刻,看着角落里那个身形单薄、眉眼清冷的陶欣,他的心竟莫名揪了一下,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,想要替她挡下这乡下的清苦与不易。

    接下来,王超陪着一众知青吃鱼喝酒,天南海北地闲聊,从四九城的街巷趣事,说到乡下的农活日常,不知不觉,就聊到了天色擦黑。

    他才起身告别,牵着早已犯困的陆小海,朝着部队家属院走去。

    夜里躺在床上,闭着眼,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,一遍遍浮现出陶欣那身带补丁的衣裳,和她那双清冷又倔强的眼睛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二舅妈在团部卫生队休养了三天,总算回了家。

    陆小海也能交给姥姥看,他总算能骑着自行车出去溜达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九点,他一出部队家属大院,在没人的地方,自行车从葫芦空间取了出来。

    一天下来,长白山下10公里之内的几村子和镇上都被他逛了一遍。

    晚上吃饭时,王超放下碗筷,对着二舅说道:“二舅,明儿我想进趟山,打几只野鸡回来,给舅妈好好补补身子,在家实在太无聊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刚来这边没几天,山里你又不熟悉。长白山可比我们那边的燕山凶险太多,你独自进去,很容易迷路走丢。再说了,你哪儿来的猎枪?”

    他虽是部队副营长,公私分明,绝不可能私自把制式枪械借给外甥。

    “今儿我去看了一下,不往深山里头钻,肯定迷不了路。下午在山下的一个村子,跟人猎户买了把56半,枪就藏在外边。”

    王超神色淡然,随口编了个谎话遮掩过去。

    “靠山屯有个专职守山的汉子,好几次狼群进村,我都会带队去帮他赶。我跟他交情不错,一会儿我领你去山上他住处,明天你跟着他巡山转悠,你独自进山,我们实在放心不下。”

    “成,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晚上八点刚过,夜色漫上山林,二舅便带着他往山上走。

    走到半路,王超寻了个借口侧身停留,把56半从葫芦空间取了出来。

    二舅接过枪仔细端详,指尖摩挲着枪身。

    “这枪成色不赖,花多少钱弄来的?”

    “七百块。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现在是能挣钱,可也太败家了。这崭新制式半自动,顶天也就六百块。”

    “嗨,多大点事儿,一枪放倒一头野猪,这点钱不就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靠山屯山脚下成片玉米地,守山人的木屋,就坐落在玉米地后方的半山腰。

    守山人平日里职责,就是防范狼群、野猪下山糟蹋庄稼、误伤村民。

    寻常猎户没几分本事,根本不敢接这份差事。

    可规矩也松,守山人打到的大型野猪不用上交村里,村里人想吃肉,只管拿东西来换,全凭他心意。

    “这守山人年纪不大,才二十四五,性子直来直去敞亮,他媳妇也是四九城过来的下乡知青,…”

    走了足足半小时,快要到木屋时,忽然听见三条土狗狂吠不止。

    两人走到木屋门前,只见守山人已然端着枪站在门口。

    “陆副营长,咋大黑天跑我这儿来了?你们如果不打手电,我差不点就把你们当成下山野猪打了!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动不动就举枪,往后你送野猪来营里,我都得让战士押着你进门。”

    守山人嘿嘿一笑,收起玩笑正色问道:“这么晚找我,是有啥事儿啊?”

    “这是我外甥,前阵子来部队探亲。在家就爱打猎,在家属院闷得发慌,想进山转转。我怕他不熟地形迷路,领过来让你明天巡山的时候带着点,熟悉熟悉山里走势。”

    “这好说”。

    “他叫石头,比你大个四五岁,你喊他石头哥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石头哥,你好,叫我阿超或者小超就成,明天可就多麻烦你照应了。”王超微微颔首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客气啥,小事儿!” 石头爽快应下。

    二舅叮嘱几句,把王超托付给守山人,便独自下山离开了。

    两人在木屋里闲聊半个时辰,石头必须出门巡山值守。

    若是放任野猪下山拱毁玉米地,便是他失职,不敢怠慢。

    木屋之中,只剩下王超独自一人。

    直到半夜三更,外出巡山的石头才满身寒气归来。

    次日天刚蒙蒙亮,石头便带着王超巡山。

    “小超,瞅见没,那树上蹲只野鸡。你这56半这么好的家伙,露一手枪法咱瞧瞧?”

    野鸡栖在三十余米高的松枝上,距离足有一百一十多米远。

    王超抬眼望去,淡淡一笑:“就一只野鸡,费一颗子弹,不划算,看我的。”

    随手捡起一颗石子,缓步上前,走到三十米处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无需瞄准,手一用力,石子破空而出。

    只听一声短促惨叫,不足两斤的野鸡应声坠落,直直摔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石头当场瞪大双眼,快步跑上前,狠狠一拍王超肩膀,满脸震惊:“我去!你竟然还有这一手!”

    “小玩意儿而已,不算啥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路前行巡山,石头毫无保留,把山里底细全都告诉了他。

    哪里常有野猪出没,哪里盘踞黑瞎子,哪里绝对不能踏足。

    深山老林凶险万分,就算靠山屯好几个资深猎户结伴,都不敢轻易深入。

    还反复叮嘱,若是在山里碰到陌生面孔、不熟来路的猎人,立刻远远躲开,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王超嘴上连连应声,说着自己绝不会贸然深入。

    心底却早已热血翻腾,暗自打定主意,明天一早,独自进山,猎杀野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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