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界,石门前,草帽男耳朵一动,习惯性伸手,抬了抬帽檐...
灵幕里泛起涟漪,许闲走出,一身暗红赤甲,格外扎眼。
草帽男瞧上一眼,神色意味深长。
许闲环顾四周,这片昔年的荒芜空旷之地,时隔百年,早已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,放眼是一望无际的深绿。
也就这石门四周数百米,植被稀疏,绿草茵茵。
在那座城一待八十多年的许闲,总归是看惯了剑城外的赤地千里,无尽荒凉,此刻多少有些不适应。
许闲踱步至草帽男面前,寻一石头坐下,甲胄声脆,“辛苦了!”
草帽男拧着眉头,怎么有一种将军下营,慰问士卒的感觉呢?
没来由道一句,“这甲...不错!”
许闲自看一眼甲,笑了笑,目光看向那扇门,“那门,就关了吧。”
侧躺着的草帽男坐起身,吐掉狗尾巴草,“不如一剑毁了?”
“随你。”许闲说。
他只是觉得,留着做个纪念挺好的,若是将来,打不回凡州,后世之人,瞧见此门,也能记起,荒界源于哪里。
但是转念一想,灵河悬天,只剩二千九百年了。
二千九百年后,要么光明重落凡州,要么荒海尽归荒芜,所以,道一句随便。
草帽男大袖一挥,黑色石门关闭,兀自斩断另一界的联系,“随便?那你在给我背回河庭。”
许闲顺手掏出一壶酒来,揭坛欲饮时,递给草帽男,
草帽男摆手拒绝。
许闲小饮一口,醉浊难醒。
草帽男忍不住好奇问道:“五十年前,迁徙结束,你为何不归?”
许闲风轻云淡道:“睡了一觉,睡过头了。”
草帽男轻嗤一声,信你有鬼。
许闲同样也忍不住好奇问道:“一直没来得及问你,魔族史书记载,你当年驱逐了溟池溟兽,封印溟门之后,这溟兽[弱水之灵],最后怎滴只剩一头了?”
草帽男亦是风轻云淡道:“大概是都被那货吃了吧。”
“哦?”
三十三重天悬之上,有弱水逃逸,坠入凡州,化池,弱水生灵,喜食。
那年李溟入凡州,见魔渊里与自己同源的魔族遭弱水之灵捕食,心生怜悯,便将弱水之灵驱逐至门后另一个空间。
接下来的事情,就和魔族史书中记载的大差不差了。
他以自己的名字,命名那池为溟池,传送魔族功法,创建最初的魔族文明。
他便因此被尊为魔主。
后来他回了河庭,魔主至此,销声匿迹。
至于溟兽,他驱逐时,数量远不止百万,为何只剩下了一头,他估摸着是这些溟兽互相吞噬,就剩下这最后一只了。
这是他猜的,许闲想知道真相,得自己去问那头[弱水之灵]。
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,期间许闲问他,此门不用再守了,他打算去哪。
李溟打趣说,全凭河主安排,
许闲让他随意,想去哪就去哪,想回河庭也好,想留在荒界也成,或是也可以到仙土,作为仙土共主,自己可以罩着他。
一壶酒尽,许闲起身,拍拍屁股,走人咯。
“走了!”
李溟往那地上一躺,草帽覆面,继续大睡。
走哪?
许闲前脚刚走,没过几个时辰,后脚涂空空就杀至了,看到石门关了,心里一揪。
“草帽大叔,我师傅是不是回来了?”
草帽男躺着不动,点了点头。
“他去哪了?”
草帽男抬起手来,指了个方向。
涂空空乖巧礼貌鞠躬道一声谢。
“谢谢!”
追人去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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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闲自荒海归后,辞别草帽男,并未回问道宗,也没呆在荒界,而是离开了荒界,一直深入到了三千州与雾天的交界蛮荒之地。
于荒无人烟处,祭出[焚天雀],迫不及待的钻研[合剑术]。
天道赐铠,
虽未曾如在剑庭一样,将自己的境界推至更高。
可许闲的收获,却远不止一具如同血肉的战甲。
在道兵碎而又聚,赤雷锻铠的短短几十息里,他对锻造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。
尤其是那铠甲与自身血肉融合的瞬间,给予他的反馈,带给了他极大的冲击。
就是那一瞬间,许闲好似茅塞顿开。
自第一柄一字剑出,合剑诀现,困寻了两百多年而不见前路的天地里,出现了一条大道。
顺着那条道,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头。
是的,
他参悟了[合剑诀]真正的奥义。
不是将剑铸造成铠,
而是要将自己变成一柄剑鞘,将十二剑,尽归鞘中。
剑出鞘时,亮锋芒,通灵,控剑,
剑归鞘时,敛锋芒,合剑,化铠,
自凡州归来以后,许闲不由在想,或许是那几十年如一日的枯守,凡州的天道,听到了自己的心声,知道了自己的困扰。
所以,
才有最后一灵终,倾一界天威,赐下此铠,一并为自己点明心中困惑,打通了这自己苦苦追寻而不见的路。
一日,
三日,
十日,
百载浮沉难解惑,一朝顿悟豁然通,闻剑焚天雀,啼鸣九霄,燃起漫天烈焰,化作千里赤红。
许闲蓦地睁眼,喝出一字。
“合!”
千里火之剑意,尽数涌向许闲之身,许闲左脚之上,原本的赤红暗甲外,在铸一甲。
此甲,鲜红如焰!
自膝盖之下,将整个脚掌包裹的严丝合缝。
许闲俯视一看,
大喜!
眸底精芒一晃,跃山而起,往长空之下一踏。
轰!
隆隆!
烈焰焚天,剑意肆虐,等一切尘埃落地之时,回首惊望。
已然是赤地千里!
而这等威力,只是轻轻一脚而已。
许闲更喜,喉咙滚动,语气激动道:“成了!”
小书灵欢快地围着许闲转圈圈,拍手叫好,“恭喜主人,贺喜主人,得悟合剑术,神功大成。”
背棺仔则是看着许闲踏出的那片废墟,仍然燃着熊熊烈焰,忍不住骂一句,“真变态!”
心里却也不得不服,金不愧是五行之首,最善杀伐,这等破坏力,确实非其余四行可比。
这只是小神仙境的许闲,本体踏出一脚,若是仙王境的许闲,以仙王法身踏出这一脚。
岂不是赤地万里?
还有,
十二剑最终合成一副铠甲,许闲身着双甲,背靠两灵,那还了得?
何须祭剑,
怕是仅凭蛮力,就能横冲直撞,杀穿整座贪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