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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8章 砍头

    长孙弘跪在地上,额头贴着冰冷的石板,浑身发抖。

    火把的光照在他身上,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,一抖一抖的,像一只濒死的飞蛾。

    三天后,午时三刻,长安城西市。

    刑场搭在十字街口,木台子有一人多高,台面上铺了一层黄土,黄土上撒了一层白灰。

    木台子四角各站着一个刽子手,光着膀子,腰间系着红布,手里提着鬼头刀,刀锋在阳光下闪着寒光。

    台子下面围满了人,黑压压一片,从街口一直排到街尾,有人站在凳子上,有人爬到树上,有人骑在墙头上,都在看。

    人声鼎沸,嗡嗡嗡的,像一锅煮沸了的粥。

    “听说了吗?今天要砍的是长孙家的公子!”

    “长孙家?哪个长孙家?”

    “就是长孙皇后的娘家,长孙无忌的侄子!”

    “犯了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强抢民女,抢到赵王头上了,抢赵王的女儿!”

    “什么....抢赵王的女儿?那不是找死吗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嘛!赵王是什么人?那是杀神!杀颉利,杀突利,杀阿史那社尔,一个人追着十万大军跑的主,他敢抢赵王的女儿,这不是找死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啧啧啧,长孙家这回也保不住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保...谁敢保?陛下亲自下的旨,谁敢保?”

    “听说长孙无忌去牢里看过他,出来的时候脸色铁青,一句话都没说。”

    “那能说什么?说多错多,说多了把自己也搭进去。”

    议论声此起彼伏,有人摇头,有人叹气,有人幸灾乐祸,有人冷眼旁观。

    程咬金站在刑场旁边的一个茶棚里,手里端着一碗茶,慢慢地喝着。

    他今天穿着一件半旧的短褐,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,一只脚穿着靴子,另一只脚光着,靴子拎在手里,一边喝一边晃,悠闲得很。

    秦琼站在他旁边,穿着一件深灰色的道袍,腰间系着革带,腰板挺得笔直,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眼睛一直盯着刑台。

    “咬金,你说长孙家会不会来人?”秦琼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程咬金放下茶碗,抹了抹嘴。

    “来,怎么不来?毕竟是自家人,不来不像话,但来了也没用,陛下亲自下的旨,谁敢拦?”

    秦琼点了点头,没有再问。

    尉迟恭站在秦琼旁边,黑脸膛上看不出什么表情,但手按在刀柄上,指节发白。

    他在等,等刑场周围的动静。

    万一有人劫法场,他第一个冲上去。

    午时三刻,鼓声响起。

    咚、咚、咚....

    沉闷的鼓声在刑场上空回荡,一下一下的,像是敲在人心上。

    人群安静了,所有人都屏着呼吸,看着刑台。

    长孙弘被两个狱卒押上刑台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囚衣,头发散着,脸上全是灰,嘴唇干裂起皮,眼下一片青黑。

    他的腿在发抖,走一步抖一下,走一步抖一下,两个狱卒架着他,几乎是拖着走的。

    他被押到刑台中央,跪下来。

    刽子手走到他身后,举起鬼头刀。

    刀锋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寒光,刺得人眼睛发花。

    长孙弘抬起头,看着台下的黑压压的人群,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都发不出来。

    他想起了那天在黄山村。

    那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小丫头,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褂子,站在村口的土路上,仰着脸看他。

    那双眼睛亮晶晶的,像两颗黑葡萄。

    “爹爹,福宝好高!”

    “爹爹,福宝比丫丫高了!”

    “爹爹,福宝比哥哥也高了!”

    他想起她骑在小马驹上,咯咯笑的样子。

    笑声脆生生的,像银铃。

    他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鼓声停了。

    监斩官从桌案上拿起一支令签,扔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行刑。”

    刽子手举起鬼头刀。

    刀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,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寒光。

    长孙弘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人群里响起一阵惊呼,然后是一片死寂。

    风吹过来,带着血腥味。

    程咬金放下茶碗,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土。

    “走吧!回去交差。”

    秦琼跟在他后面,尉迟恭跟在秦琼后面,三个人走出茶棚,消失在人群中。

    黄山村。

    新宅子比原来那个小院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
    青砖灰瓦,飞檐翘角,围墙高耸,门楣上刻着“赵王府”三个字,是李世民亲笔写的,笔力遒劲,气势恢宏。

    院子里的青石板铺得整整齐齐,中间挖了一个小池塘,引了山泉水进来,水清得能见底,池底的鹅卵石圆溜溜的,像一个个小馒头。

    几条锦鲤在水里慢悠悠地游着,金色的、红色的、红白相间的,尾巴一甩一甩的。

    池塘边上种了几株荷花,还没开,花苞鼓鼓的,粉红色的,像一个个小拳头。

    正房五间,厅堂三间,东西厢房各四间,后花园一座,马厩一个,书房、库房、厨房、下人房,应有尽有。

    李渊住在东跨院,三间大房,宽敞明亮,窗前种了一排竹子,风吹过来,竹叶沙沙响,像有人在低声说话。

    他每天早上起来在院子里打一套拳,吃完早饭去书房读两个时辰的书,下午在后花园散步,晚上跟儿孙们一起吃饭,日子过得比神仙还舒坦。

    福宝住西跨院,两间房,一间睡觉,一间放她的宝贝。

    她的宝贝包括:灰团一号和灰团二号的两只兔子,两匹小马驹,一把木剑,一个小木马,一大堆布偶,还有李默给她做的那个小椅子,粉红色的,扶手上雕着两只小兔子,靠背上刻着一朵花。

    她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,不是洗脸,不是吃饭,是去看灰团。

    灰团一号和灰团二号现在不住兔笼了,住一个专门的兔子房,是李默让人在院子角落盖的,用砖砌的,外面刷了白灰,里面铺了干草,暖和得很。

    两只兔子挤在一起,缩成一团毛球,耳朵贴着头,还在睡。

    福宝蹲在兔子房门口,两只手托着腮帮子,看着它们睡觉。

    看了好一会儿,她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,跑去看小马驹。

    小马驹住在马厩里,跟李默的黑马住隔壁。

    马厩很大,能住十来匹马,现在只住了三匹,李默的黑马,福宝的枣红小马驹,平安的黑色小马驹。

    枣红小马驹看到她,打了个响鼻,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心。

    “你今天乖不乖呀?有没有好好吃草?”福宝摸了摸它的鼻子。

    枣红小马驹又打了个响鼻,喷了她一手口水,好像是在说“我很乖”。

    “你呢?你乖不乖...”福宝又摸了摸黑色小马驹的耳朵。

    黑色小马驹甩了甩头,打了个响鼻,喷了她一脸口水。

    “你又喷福宝!你坏!”福宝用袖子擦了擦脸,嘟着嘴,但没有生气,又伸手摸了摸它的耳朵。

    这次黑色小马驹没喷她,用鼻子蹭了蹭她的手心。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。”福宝满意了,拍了拍它的脖子,跑出马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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